危急值管理
一、明确“危急值”报告和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或不定期开展分析总结,持续性改进“危急值”管理制度。

二、要明确保障制度执行的具体措施,如制定临床、医技科室违反“危急值”管理制度的具体罚则,明确责任承担 等。

三、要指导和协调临床、医技科室的“危急值”报告和处置二级制度,如:

1.督促、检查科室危急值登记并检查危急值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2.每月对科室危急值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如发现已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及时上报医务部,以便规范“危急值”报告制度。

3.接受医院医务部、护理部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追踪了解危重患者救治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4.明确医技科室的报告项目,以及具体项目的质控、复核、报告和登记的具体措施。5.明确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的处理、告知和病历记录等细则。6.临床科室对于危急值按以下流程操作:

1)医技科室发现危急值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护士接电话后将病人床号、姓名、检查结果、接电话 的时间、检验报告人员姓名、电话的等记录在危急值交接本上,临床科室需将接电话人员的姓名告知医技报告人 员。

2)接电话的护士做完记录后必须立即通知到医生。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 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结合临床情况即刻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3)被通知医师应当在登记本上确认签字。4)医生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及时采取相应诊疗措施。

5)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需在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受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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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该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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