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方面整改报告
根据省卫计委卫财秘﹝20xx﹞97号文件要求,xx市卫计委对全市所有15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省卫计委卫财秘﹝20xx﹞97号文件下发后,市卫计委立即组织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自查,各单位均于3月20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3月23日至3月30日,市卫计委组织临床、物价方面的专家成立检查组,对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市立医院石城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妇保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市新桥医院、市七O一医院、普济圩农场医院、义安区人民医院、枞阳县人民医院、枞阳县中医院、枞阳县妇保院等15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情况、临床诊疗规范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医疗机构收费系统中的医疗服务价格与物价等部门出台的定价文件的一致性情况、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合规性情况,以及收费项目内涵的执行情况、医疗机构内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及价格管理员配备情况等。检查结束后,市卫计委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对检查情况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二、xx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执行情况

  根据省卫计委检查方案,市卫计委对各医疗机构各抽取了20份病历和相应的收费清单进行临床诊疗和收费合规性检查。经检查,发现我市市属医院均已按时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个别县医院耗材加成取消稍晚,至检查日也已进行整改。各医疗机构收费目录基本与现行医疗收费价格目录一致;各医疗机构未见明显自立项目收费;大多数医疗机构均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内部管理机制,其中市人民医院、枞阳县人民医院制度较为全面,可执行性强。各医疗机构均配备了价格管理员,大多数医疗机构临床科室配备了兼职价格管理员。

  三、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级医院收费目录新旧收费项目、标准并存。个别县级医院现在仍执行20xx版收费项目和目录,该下浮的`收费标准未及时下浮,该取消的未及时取消;二是医保收费目录与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不致,医保对个别医院执行江苏版收费目录,致使与我省现行收费标准不符;三是个别医疗机构收费程序不规范。如收取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康复评定等费用无检查记录表;四是个别医疗机构收费项目不明细,如肝肾功能检查,无检查细项;五是个别医院耗材占比过高,该医院个别科室平均耗材占比超40%,总体推高了群众医药总费用;六是个别单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可执行性不强,如内控制度无价格公示、内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市卫计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

  四、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卫计委提出如下整改意见:一是请各单位对照检查反馈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违规收费。对超标准收费的要立即停止,需清退的要立即清退;二是请各单位认真查摆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漏补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问题发现与整改机制。

  为便于各医疗机构掌握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市卫计委已会商xx市发改委(物价局),于4月10日起,组织力量整理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目录,对市各级医院收费价格标准进行明确,并对近年省、市出台的有关文件进行汇总,由两部门联合发各医疗机构。同时市卫计委将建立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定期巡查机制,拟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医疗机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联合巡查,确保有效扼制违规收费现象,最大程度保护群众利益。

[文件下载][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方面整改报告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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