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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BANG-BPS-ID-14176
UPDATETIME: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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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封面
简介概述
样本与范文
目录与框架
相关政策文件及行业数据
交付标准
舆情与新闻
评论与投稿
图文引用资源
学习与操作指导
委托专家服务
一、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三、供应商评估分类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合作中的供应商经过标准程序的履约评估或售后评估低于60分,也将被划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合作黑名单: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并经审计部确认,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被列入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禁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招标及合作。

(五)集中采购供应商:由招采部门组织的联合多区域、多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招标并中标成为集中采购供应商,可在招标范围内与各个项目按照集采的中标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六)战略合作供应商:由集团组织的战略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并通过招标或议标谈判程序中标即可成为战略采购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签订两年,两年内涉及该项招标内容的所有约定区域所有约定采购项目,均应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与该战略供应商直接依据协议价格及原则直接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七)其他方式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的公司,可依据公司确认的事项审批,将该司列入战略合作供应商名单,并签订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供应商库的建立

(一)所有供应商均可以通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均应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确定其综合评定等级。未取得综合评定等级的潜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系统中将不能被选做招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信息,需要通知这些供应商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潜在供应商,进而通过考察获得综合评定等级,综合评定等级高于D级(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根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的操作流程办理的各项入围资格预审和考察,并经入围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经过招标采购部门审核并考察评级通过后,可直接成为合格供应商,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材料、企业宣传册、产品图册等。

(四)资格预审和考察入围程序参照集团下发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和表单执行,各项招标应首选供应商库中综合评定等级高于C级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已通过资审参加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库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以往通过入围的供应商未进行考察评级,可暂时录入到供应商库中,成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新项目投标时,需重新进行考察给出综合评定等级。

五、供应商库的维护和更新

(一)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是供应商库系统的维护责任部门,负责供应商资料审核及日常维护。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负责供应商注册的资料审核工作,审核和考察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的完善及更新由该注册的公司提交审核后,由招采部门负责更新。

(三)供应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进行再次核实,审核通过后,该公司才可以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投标联系人发生变化等核心信息。

(四)每月新增的合格供应商均必须完成资质评估,招采部门负责汇总及审核。

(五)每年维护更新发布一次合格供应商库。

六、供应商的评估

(一)供应商的评估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两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分为供应商资料审核、考察综合评定和投标入围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将安排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注册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分,考察评分大于60分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招标入围阶段的评估参照中瑞恒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评定表格和操作办法进行打分评价,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其资质评估等级由招标采购部门根据定级原则将潜在等级调整为评估后的等级,在招采系统中发起审批并上传评定资料。选择入围供应商之前必须先确认该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已更新为最新。

(四)履约阶段的评估应包括合同履约、售后维保两个阶段进行,合同履约阶段的评估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评估时间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应对所有正在履约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评估,所有合同支付结算款之前都应对拟付款的合作供应商的履约评估进行评审,合同履约评估的参与部门应包括工程、成本、招采、设计等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三人,售后评估应包括物业公司人员评价;采用评估打分的形式进行加权打分评定。每次履约评估的成绩及资料由招采部落实签字并扫描提交给总部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五)甲供材料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招标采购部门为主,项目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总包及分包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项目部为主,招标采购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造价咨询、设计、营销类合同的履约评估以对应负责的成本、设计、营销部门为主,相关配合的部门参与评估,参考表单为《咨询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任何一个阶段的不合格评定均可判定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供评估时参考,评估表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调整评估项内容及分值。

(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估分值低于60分,承办部门应协同法务判断付款风险,风险解除后才可以继续履行付款程序;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

(七)售后维保阶段的评估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的物业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合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售后评估合格C级以上(含C级)才可以支付售后保修款。评估成绩最终汇总到招采,由招采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八)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各个阶段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及归档并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定级的更新。

七、供应商的评级与选择

(一)供应商的打分评定根据分值划分为ABCD四档;A级优秀100~86分;B级良好85~71分;C级中等70~60分;D级不合格小于60分。ABC级评定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D级评定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评定表格参照招标工作指引中供应商考察打分表。

(二)供应商的评级因项目和合同执行阶段不同会有不同的评级分值,评估持续的整个过程是动态的,后期评级总优先于其先期进行的评级,即以最近期的评级为该供应商的最新评级。

(三)招标项目入围,应首先选择供应商库中的厂家作为投标方,同为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应首先选择评分及评级更优的供应商作为投标入选厂家。

(四)被评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及合作,两年后如该供应商报名投标,经招标采购部门再次资审并考察合格,可接受其报名,并对其入围资格做进一步审核。

(五)在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确认由招标采购部门发起,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经审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通过,则该供应商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和合作。

八、年终总评与定级

(一)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每年进行一次,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

(二)根据供应商的资审评级、履约评级、售后评级情况,按照最新评分占权重70%,以往各期评分平均值权重占比30%的原则,综合核定供应商的年终总评分,并根据年终总评分,确定其年终总评的定级,定级原则同第七章第一条规定。

(三)汇总意见后,由招标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发起审批,通过审批后的供应商将被刷新其在供应商库中的综合等级。

(四)年终总评定级的同时,由招标采购部门发布最新年度的战略合作供方及集中采购合作供方名单。

九、表单

1.《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2.《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3.《咨询设计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4.《售后维保评估表》

5.《中瑞恒基集团合格供应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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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2000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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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非常重要,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不但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产品质量、降低库存和及时满足顾客需要,而且还可以提升企业核心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因此企业必须重视供应商的管理,重视在供应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实现供应商关系健康、良好、长远的发展,最终实现整个供应链的共赢。

1.供应商选择问题的对策

(1)建立供应商资源。进行资源库的建立主要是完成供应商的调查工作,利用调查的供应信息来锁定供应商的选择范围。同时要时刻监督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观察潜在的供应商,不断补充优秀的供应商,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这样就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缺少供应源时,随机选取供应商的做法,降低了供应风险,提高了采购效率。

(2)对供应商选择时进行全面的评价。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价格、合格率、准确交货的情况和专业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外,还要关注于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财务状况、设备稳定性、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调查与评价,特别要对供应商的业绩和诚信度进行量化评估。因为这其中某一个因素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供应的中断或供应失误的发生,只有全方位的评价才能降低这种风险。

(3)要通过优胜劣汰把供应商的数量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同时要建立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共同拟定产品开发计划,将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的工作流程联系起来,加强信息共享,相互进行技术和设计支持等。

2.对于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及时的供应商绩效评价和有效激励

(1)采取ABC分类管理方法

按照价值-风险矩阵模型对产品分类,从上图可以看出,供应商的分类分级及关系管理是基于产品分类而实现的,在这一基础上建立不同的供应商关系,对供应商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比如对于A类供应商,我们就可以和他成为长期的伙伴关系,关注于长期的共同发展,互相进步;而对于C类供应商我们可能侧重于在采购中如何让其保证质量、如何降低采购成本和及时交货这些短期指标上。

(2)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合适的激励机制

绩效评价的目的就是一方面起着监督控制,保证供应商质量的作用;一方面是进行供应商激励或惩罚的依据。所以建立一个全面客观的绩效评价指标是关键。

通过评价的结果,对供应商的不同表现就可以进行不同的反馈,对于那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供应商,要对其进行警告或惩罚,并同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给以相应的指导;而对于优秀的供应商,要给以一定的奖励以巩固其行为。可以通过价格机制、加大定单、更多的内部参与机会、更多的分享信息等方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体会到合作共赢的好处。

3.站在供应链的角度看待供应商的价值,实施供应链合作关系,发展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

供应链合作关系是指供应商与制造企业之间在一定时期内的共享信息、共担风险、共同获利的协议关系。即合作各方为了近期或远期的共同目标,以信任为基础,供需为纽带,以双赢(多赢)为目标,在一段较长时期内达成的承诺或协议。

实施供应链合作关系意味着新产品/技术的`共同开发、数据和信息的交换、市场机会共享和风险共担。

强调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及时分享信息,及时沟通,做到利益共享,强调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地提高最终用户满意水平,通过增加产品的价值来将“蛋糕”做大,达到“双赢”的效果可以实现共同的期望和目标。

4.供应链信息系统集成,做好供应链系统的组织关系协调,实现供应链管理流程优化。

制造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让供应商了解本企业的生产程序和生产能力,使其能够清楚地知道企

业所需材料的期限、质量和数量:

(2)向供应商提供自己的经营计划、经营策略及与之相应的措施;使其明

确企业的期望,使制造企业与供应商的目标一致:

(3)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共同的利益所在,实现双赢的目的。


[文档编号][BPS-26928-ITEMTYPE-10012-26928]
●xx谈判部是代表公司统一采购商品和确定供应商的唯一部门

●在确立合同前,供应商须向谈判员提供其厂商资信材料,商品的有关证明及特殊商品政府要求的其它证明(供应商须备有传真机,否则不能合作)。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代理证书复印件。

☆质量检测合格证/卫生检疫合格证/进京销售许可(对外埠产品)/商检证书(对进口产品)。

●xx超市总部供应商合同,对xx超市各店均有效。供应商和xx超市及其各店均需遵守执行。

●合同经双方确认后,谈判部将供应商的基础资料及合同条款的谈判结果录入电脑传送到店,并给供应商在xx超市唯一一个"厂商编码"(同一供应商供应xx超市不同部组单品,仅在"厂商编号"前加部组号以示区别)。

●xx购销单品清单为合同的重要附件,该附件为xx超市选购供应商具体单品的依据,是对确认每一单品基础信息的全面描述。

●购销单品清单须经双方签字确认,确认后谈判部将单品基础信息录入电脑传送到店,并给每一供应商的每一单品在xx超市唯一一个"单品编码"。

●供应商基础资料和其供应的单品基础信息(单品调整或包装/规格/价格等)如有变动,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谈判员,以便及时更正购销单品清单,变更电脑系统记录的供应商基础资料和单品基础信息。这样就会保证订货、收验货、对帐及结款的顺利,提高双方数据的准确和效率。

●双方确认合同后并非承诺购买,商品的采购需通过店订货单进行。如对合同或购销单品清单有疑问请与谈判员联系。

●有关商品及商品促销的所有问题,供应商应与谈判员联系解决。

●谈判部每星期一、二、四、五为供应商洽谈接待日。为提高效率,请与谈判员预约洽谈时间。

●为节省往返时间,供应商及其单品基础信息变更和促销确认请尽量以传真形式通知谈判员。

关于订/送/验收货

●店营业部门依据谈判部传送的供应商及单品基础资料,根据店内销售及库存情况向供应商发送订单(订单须是电脑打印,手写订单无效)。

●订单须以传真方式向供应商下达(非传真方式供应商可拒绝送货,并向公司稽核部反映)。

●供应商收到订单后,要按订单及时备货并按要求时间送到订货店的收货组。

●供应商必须按订单送货,与订单不符收货部拒绝收货,商品质量有问题拒绝收货。同样错误不允许重复发生。

●订单传真不清楚或订量不清楚,请与店指定人员联系确认。临时货量不足或断货,请及时向各店营业主管或经理反映,协商解决方案。长时间(15天以上)断货或供应商已停止生产供应的单品请提前一周向谈判员反映,以便谈判在电脑系统内及时终止,店营业不再订货。

●收货完成后,供应商请在订/验货单上签字确认。有退货请确认退价、量、额后,在退货单上签字。并记录订/验货单、退货单的流水号。

关于对帐和结款

●店财务部核算员负责与供应商对帐业务。

●在结款日前15天开始对帐。对帐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到12:00。

●为节省时间,请供应商在对帐期以传真形式向核算员报数,在确认核算员收到传真后的最晚第三天核算员须向供应商电话答复数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双方应预约时间详尽核对。

●对帐完成后,请按双方核对的数额开具增值税票,并请供应商在结款日前至少7天将税票送至财务部,以保证按期结款。

●供应商第一次办理结款,请提供:

☆公司授权的结款代表人的证明,包括公司抬头的信纸、结款代表人的姓名和签名、盖有公司章。

☆结款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有公司章(A4规格纸张)。

☆供应商的开户行及帐号。

●供应商发生退票,请用公司抬头的信纸说明支票作废原因,并加盖公司章,同时交纳10元手续费。财务部收到作废支票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重新开具支票。

●供应商支票遗失,请立即到xx超市开户行挂失。如支票未被冒领,自供应商报告之日起30天后财务部重新开具支票。

关于工作划分

●谈判部谈判员负责:供应商的签约、终止,单品的新增、终止、变价等变更,促销,赞助费用。

●财务部负责:核收区谈判部谈判员与供应商确认的各项赞助费用。

●店营业/收货组的营业员/主管负责:订货、验货、退货。

●店财务部核算员/会计负责:对帐、结帐、赔偿。

●店营业经理负责:长期租用店内堆头、店内广告。

供应商在以上各环节遇到问题可投诉于谈判部:谈判经理/区经理;店内:店长。

关于业务其它要求

●我们合作双方都希望向顾客提供最低价优质的商品,这样可以赢得更多的顾客。对于我们双方,这就意味着销量的增加和生意的提升。为此,xx超市必须拥有最低成本。

●为推动店内销售,xx超市要求供应商积极参与促销,并支持xx超市的促销活动、新店开业和店庆等到活动。

●xx超市希望供应商和谈判员就商品调整、价格调整、促销活动等方面多加交流和建议,并愿与供应商分享销售业绩和市场信息。

●xx超市要求供应商在合作上必须诚实,提供的所有资信和证明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供应到店的商品必须与谈判员洽谈选定的商品一致。

●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或政府专业部门检查处罚的,造成xx超市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补偿。xx超市并视严重和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加重处罚或终止合作。

●xx超市规定所有业务洽谈必须与谈判员在公司的谈判间进行,所有业务活动公开。

●xx超市为保护我们合作双方的利益和顾客的权益及员工队伍的清廉,所有业务活动公开透明。

●xx超市相信供应商给予谈判或营业员工的任何好处(如回扣、礼品或其它好处)都会导致双方经营成本的上升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我们不希望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xx超市规定:

☆凡xx超市员工,不论职务高低,都不得出于个人利益从与xx超市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个人,收受任何礼品、小费、现金等形式的馈赠。这些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有价证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供应商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

☆该规定请供应商支持配合。如供应商出于自身利益贿赂xx超市员工,一经发现即终止合作。如xx员

工出于个人利益向供应商索要或利用权力压制供应商的正常合作,请直接向公司稽核部反映。

☆供应商赞助xx超市的任何费用,都须有谈判员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xx超市的收费单据,供应商凭此单据到财务部交纳确定的费用,财务部收讫后在收费单据上核章并向供应商开具相应发票,供应商将财务核章的收费单据交给谈判员,谈判员将此单据粘贴在合同中。谈判员未填收费单据或财务部未开具相应发票,供应商有权拒绝交纳。

☆未按时限交纳的费用,总部凭确认的合同或收费单据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关于供应商建议或投诉举报

●xx超市愿意听取接受供应商对双方业务合作有帮助、生意有提升的好的建议或意见。

●xx超市对供应商利益的维护,就是各级严格执行双方确认的合同、协议、单据及公司的规定。供应商对不执行的员工、部门可写清事实向公司稽核部投诉举报。公司对所有投诉举报内容(信件、陈述、举报人等)高度保密。


[文档编号][BPS-26926-ITEMTYPE-10012-26926]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xxxxx请购单》

2、《xxxxx询价记录表》


[文档编号][BPS-26924-ITEMTYPE-10012-269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二)承办人需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购日期、申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资料,由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三)市场部接到经批准“采购申请表”后,则办理采购程序,依采购程序办理完成核签。

(四)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入库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并同时对资产进行编号。及时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

第十三条采购的实施

(一)市场部在执行采购任务时,首先检查所采购物品资料是否齐全,当资料不齐全时,应通知业务承办部门申请人,补充必需的资料。

(二)市场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从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采购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常规采购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通过“采购询价单”进行传真或电子邮件的询价,对于专用设备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进行商务谈判,采购人员应保存所有的记录文件。

(三)对于常规采购的三方询价结果,由市场部保留“采购询价单”,并根据询价结果提供纸质采购建议说明,连同拟定的采购协议,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四)部门分管副总审批通过以后,市场部开始组织签订采购协议,并跟进具体采购过程。如果审批不通过,市场部根据审批意见,重新组织采购或询价。


[文档编号][BPS-26922-ITEMTYPE-10012-26922]
一、目的

对供应商合理评定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提供本公司产品生产用原、辅物料及测试、设计、生产工具、设备仪器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增加、删除、更改、提供其它与品质无直接关系的供应商不受本办法的控制。

三、职责

四、程序细则

(一)供应商来源的控制

1.《合格供应商名单》原则上是针对生产厂商而非销售商,如果工程部经理认为需要时,可以同时列明厂商的原料编号,如果只列明生产厂商,则任何能供应该生产厂商产品的销售商,均视为合格供应商。

2.如某销售商为生产厂商指定代理商,则该销售商代表生产厂商。

3.每种物料可以有一个以上合格供应商,工程部产品开始人员认为需要时,可以在产品bom表上列明某项物料的特定合格供应商,该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采购、检验或生产部门作业时都应考虑供应商是否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名单》记载于电脑系统中,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名单的增加、删除、更改。

(二)供应商的评估/选择标准

1.新供应商由采购发出《供应商信函调查表》,供应商填妥回传,正本采购部保存,副本分发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经理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员到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其品质运作,对其品质体系进行评价并记录于《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中。

3.如该供应商以前曾供应过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现评估。

4.对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新供应商,除非产品开发人员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质要求,否则工程部经理应要求采购人员进行小量采购作试产之用。对此物料的采购申请,申请人应在单上注明。

5.当物料试产后《无件试验报告》反映结果合格,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增加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增加程序见本程序(四)之4点。

(三)供应商表现的评估

1.由品管iqc填写《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依“进料检验程序”对供应商来料进行品质评估。

2.进料检验时,若iqc发现并非来自合格供应商的来料,或合格之销售商提供并非合格生产厂商的物料,亦判定来料不合格。

3.由采购部及计划部每月填写《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提交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经理更改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更改

1.工程部经理决定更改合格供应商时,由产品开发人员发出《物料更改通知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更改电脑系统内之相关资料。

2.《合格供应商名单》以电脑中存储本为准,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单》进行控制,任何电脑打印表单只限打印当天参考。

3.如属删除某供应商,则心须于《物料更改通知单》上列明删除该供应商后本公司物料处理方法。

4.如增加产品用料中的合格供应商,而该供应商不属《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则填写《物料更改通知单》时,同时更改产品bom表中相关物料及将该供应商列于《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5.如为一供应商代替另一供应商,则视为增加一供应商,另一被删除,程序同上述之3、4点。

6.由品保部经理复核本程序之3中物料处理方法的效果,并填于《物料更改通知单》正本上。

7.工程部经理每三个月派员核查电脑系统中存储之《合格供应商名单》,确保正确无误,核查结果工程部保存至少两年。

五、附件

(一)《合格供应商名单》

(二)《供应商信函调查表》

(三)《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

(四)《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

(五)《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

(六)《供应商总体表现评估表》

(七)《物料更改通知单》


[文档编号][BPS-26918-ITEMTYPE-10012-26918]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文档编号][BPS-26916-ITEMTYPE-10012-26916]
1.目的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消除供应产品的不安全隐患,减少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为我公司提供货物、设备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审查供应商满足安全要求的资质。

3.2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3.3各部门单位负责供应商进入作业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程序

4.1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4.2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资格证及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4.3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供应商不予建立购销关系,对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应建立合格供方清单。

4.4各部门单位在提报所需物资计划时,必须标明安全性能。

4.5供应部按照提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

4.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等必须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维修说明书等安全说明。

4.7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8各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进入作业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4.9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作业现场的安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10供应部向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合格供方清单


[文档编号][BPS-26913-ITEMTYPE-10012-26913]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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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下称相关方)包括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相关方参与公司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有: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三、相关方由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开始活动前对相关方的主要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评价其表现情况,明确续用的方法、标准和要求等。

四、相关方在与焦化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与施工、购销合同一起存档保管。

五、相关方要认真学习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相关方还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遵章守纪,达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过程中,归口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施工。

七、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巡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

八、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安全合同,应接受焦化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安全处和所在区域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在作业过程中如果相关方多次违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归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方停止作业。

十、有不良表现,给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的相关方,在以后的活动中,不得让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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