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设备维护维修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及时性,根据《早该帮科技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学校探索建立教学科研设备维护维修服务外包制度(以下简称设备维修外包),为推进设备维修外包工作规范开展,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 外包范围。本办法中设备维修外包的范围是指全校所有用于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各类仪器设备。
第二条 外包条件。申请设备维修外包的仪器设备需具有批量性,故障发生具有反复性,且年度维修频次较高。
第三条 实施主体。学校鼓励具有设备维修外包条件的二级教学单位先行试点实施。教学单位作为设备维修外包实施主体单位,应先期做好三家以上相关高校同类设备维修服务外包情况的调研工作。
第四条 工作流程。相关教学单位在做好先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调研材料、三家以上服务厂商的报价方案和学院拟定方案,经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审核同意,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申报单位按照《早该帮科技采购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设备维修外包招标采购手续。
第五条 合同约定。合同内容要明确约定维护维修的设备及数量、具体维护维修内容、维护维修要求、维护维修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第六条 过程管理。申报单位要指定专人在设备维修外包期间对维护维修的具体时间、维护维修的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内容及零配件更换情况等细节进行记录并做好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第七条 项目验收。申报单位按照《早该帮科技采购办法》相关规定做好设备维修外包项目验收工作。
第八条 费用结算。设备维修外包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和中标厂商合同期内履行合同情况,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 档案建设。申报单位须在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验收合格后,将设备维修外包合同、外包服务期内维护维修记录档案、设备维修外包实施情况评价报告和《早该帮科技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归档备查。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原《阜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设备维护维修服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实验实训〔2018〕19号)同时废止。

[文件下载][公司教学科研设备维护维修服务外包管理办法.docx]


[文档编号][BPS-13937-ITEMTYPE-10012-13937]
总则
1.1为规范早该帮科技应用系统开发外包的管理,明确责任,保证系统开发各阶段衔接顺畅,提高系统开发项目决策程序的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1.2 早该帮科技信息系统开发实行项目管理的模式,按具体项目进行。一般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包括:
1.2.1应用开发类项目,泛指应用信息技术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项目,包括新建和改建、变更项目。
1.2.2基础设施类项目,泛指网络建设、安全架构建设、主机系统购置及升级等信息基础建设为主体的项目。
1.2.3信息研究类项目,泛指全公司战略性信息规划项目、信息标准建设项目、信息咨询项目等。
本办法适用的项目为第一类,即应用开发类项目。
1.3项目的开发方式分为以下三类:
1.3.1早该帮科技内自行开发,指由早该帮科技独立进行设计、开发和推广。
1.3.2与其它公司合作开发,指由早该帮科技与合作公司共同进行设计、开发和推广。
1.3.3外包,开发外包是指由外包开发商进行整个项目的设计、开发和推广,早该帮科技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监理。
本办法仅适用于第三类项目外包的管理。
1.4本办法适用于早该帮科技应用系统开发外包管理工作。
管理职责
早该帮科技是应用系统开发外包管理的主要决策机构,负责项目的立项与费用审批。
2.1早该帮科技是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外包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立项后的开发管理,组织项目的验收。
2.2早该帮科技负责项目上线后系统与设备的运行。
2.3早该帮科技为外包审计部门,负责对信息系统外包项目审计。
2.4早该帮科技为外包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项目风险的评估监察以及外包风险应急计划制定等风险管理工作。
2.5早该帮科技是应用系统开发外包项目的主要需求的提出者和系统的使用者,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立项申请,编写业务需求,协助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业务相关问题,组织项目的用户测试、试运行,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项目的推广。
总体管理
3.1项目正式立项后,早该帮科技会同业务部门成立项目小组,此小组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统筹管理,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负责。
3.2项目小组根据项目时间要求、项目工作量和人力安排,与业务部门和外包商沟通,制定出精确到周的项目实施计划。此计划中应包括项目的各阶段目标、任务、时间表、里程碑、项目所需人员及其职责划分,并汇报给业务部门和早该帮科技负责人签字确认。
3.3项目进入验收测试阶段时,早该帮科技会同业务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并可根据项目需要邀请外单位专家参与,验收小组中应包括项目小组的全部成员。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临时验收和最终验收,对项目的最终质量负责。
3.4早该帮科技指定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熟知早该帮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的员工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业务部门、早该帮科技和外包商三者之间的工作,并负责保存项目所有的相关文档。
3.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每月向早该帮科技早该帮科技负责人书面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内容,当前进度与项目实施计划的比较,存在的有可能影响进度的问题,人员、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项目立项
4.1项目的立项有两种方式:年度计划中申请和临时申请。重大项目必须在年度计划中进行申请。
4.2项目的临时申请流程与年度计划申请流程一致,属于年度计划内容和预算的调整。临时申请经过批准后,项目方可按照计划实施。项目申请中应包括需求书、资金预算、对成本效益定性定量的分析和项目时间计划。其中业务部门提供需求书和成本效益分析,早该帮科技提供资金预算。
外包商选择
5.1外包商的选择由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早该帮科技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项目小组参与此过程,并提供技术方面的参考意见。
5.2外包商的选择采用招标或询价的方式,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方案设计
6.1外包商和项目小组共同对系统运行环境进行分析,并根据业务需求制订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过项目小组全体成员的讨论后,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早该帮科技负责人签字确认。
6.2对于变更和改建项目,外包商必须对项目所涉及的原有数据和业务需求进行分析、研究,最大限度的在新项目中利用原有业务数据,保护早该帮科技的信息资产。外包商在此类项目的设计方案中必须制订数据转换的计划和实施步骤,并经过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3项目设计方案确定后,业务部门可提出需求变更。需求变更必须经过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早该帮科技负责人签字确认,由此造成的设计变更和项目延期外包商不承担责任。
6.4项目设计方案确定后,外包商可提出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必须由外包商项目经理书面提出,早该帮科技负责人签字确认,由此造成的项目延期和系统功能改变外包商承担全部责任。
6.5发生需求变更或设计变更时,项目负责人评估变更对项目所造成的影响,制定变更后的项目实施计划,并由业务部门和早该帮科技负责人签字确认。
6.6方案设计中必须包括应急计划与回退方案。
开发过程管理
7.1项目开发的过程中应具备开发、测试和运行3套独立的环境。其中开发环境一般由外包商提供,或者对于新建项目,同一设备在项目临时验收、正式运行前为开发环境,之后为运行环境。项目的开发必须在开发或测试环境中进行。
7.2变更项目中涉及的所有软硬件升级、打补丁的工作应在测试环境中进行。项目负责人对此项工作进行测试并做出书面报告。早该帮科技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测试报告签字确认后,此工作方可在生产环境中进行。
7.3按照每周的计划要求,项目小组对外包商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其进度。对于已经完成的部分,项目小组应及时进行检查和测试,以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7.4外包商应按照设计方案中数据转换的计划和步骤,将原有数据转换并移植到新系统中。项目小组检查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唯一性、可读取性等。
7.5对于外包人员提交的源代码,须经我公司人员审核编译。所产生的执行程序,须经我公司相关人员测试通过后,按规定流程投入生产系统。
7.6对于外包开发人员提交的关键代码(涉及核心记账、业务系统核心处理流程或有关安全加密、认证的代码),项目组行方人员必须对源代码进行重点抽查。
7.7对于外包测试人员提交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案例,使用部门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外包测试人员编写的测试脚本和测试用程序必须满足我公司项目测试性能要求。
7.8外包咨询人员应及时对我公司咨询要求做出响应,按时帮助解决问题,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咨询建议或报告。
7.9外包维护人员必须及时响应业务需求,并按我公司统一形象要求和服务方式要求对外提供服务。
验收
8.1验收分为临时验收和最终验收。临时验收主要是对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等内容进行检验,通过后系统方可进行正式运行。最终验收主要是对临时验收的遗留问题和正式运行期间发现的新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检验,通过后项目方可认为执行完毕。
8.1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的需求书、设计方案制定测试大纲,项目负责人对验收大纲签字确认。
8.3验收小组根据验收大纲逐项、客观的对应用系统做出评价,并记录在验收大纲中。根据验收的整体情况,验收小组得出项目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并做出验收报告,由早该帮科技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8.4验收中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内容,或业务部门和外包商一致同意延期测试的内容,应记录在双方达成的项目验收备忘录中,以便日后具备条件时进行测试。
8.5完成测试后,验收小组应收回开发人员的权限,使其不能在系统正式运行前对系统进行修改。
正式运行
9.1系统进入正式运行后,项目小组应将系统的正式运行的情况通知所有使用者,并由项目小组和外包商共同安排专人继续解决系统投运过程中用户提出的问题。
9.2项目小组对正式运行后的系统情况应至少进行6个月的跟踪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汇总并做出书面报告,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正式提交给外包商,要求其在最终验收前解决。
9.3变更项目中,外包商应按照设计方案中的计划和步骤将测试过的程序变更部分移入运行的系统。移入工作如果出现问题,需要将系统恢复到移入前的情况时,按照设计方案中的回退计划实施。项目负责人监督外包商的工作,并记录和保管相关文档。
9.4外包商进行移入工作或运行准备工作,需要系统权限时,应用系统管理员为其分配工作所需的权限。工作完成后,应用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收回权限,并记录和保管相关文档。项目负责人监督上述工作。
培训与售后服务
10.1系统正式运行前,外包商应对系统的各类用户进行培训,并以测试保证用户能熟练使用该系统。变更项目中,业务流程或界面发生重大变化时,外包商应对用户重新进行培训。
10.2系统正式运行时,系统维护说明、系统使用说明、用户操作手册等文档应同时公开发布。
10.3系统正式运行时,应确保该系统的应用系统管理员已经接受培训,能够完成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附则
11.1本办法的文字解释由早该帮科技负责。
11.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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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BPS-13936-ITEMTYPE-10012-13936]
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外包班组的管理和控制,有利于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各项工程顺利进展,减少劳务用工纠纷,提高外包劳务人员的技术素质,不断挖掘和吸纳优秀劳务资源,日趋壮大能打善战的劳务队伍,满足金结车间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包劳务管理包括选用签约管理、进场管理、日常管理、结算管理、退场管理、后评估管理等内容,专业分包管理参照此制度执行。
三、外包劳务选定签约:
1、劳务合同以劳务公司与班组、工人签订。
2、劳务外包班组要求有一定资金实力,能与公司其担风险、共度难关;
3、选定的外包班组必须对其有所了解,毫不了解的班组严禁使用,与其它兄弟单位合作有不良情况的班组不得选用;
4、外包班组负责人必须亲自在现场带队施工,工人人数不得超过20人,所承担工作量控制不能太大,每次合作均须交纳一定数量保证金;
5、班组负责人必须承诺给工人的单价下限值,避免班组负责
人为了追求高利润过分压低工人的单价,影响工人的积极性;
6、施工过程中保持工人的稳定,不得随意调整甚至大批换人;
7、班组所招用工人须是熟练操作工,特殊工种须持有行业操作资格证,工人年龄须在18至55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劳务班组进场管理:
1、必须先签订合同后,方可进场;
2、进场前,所有职工身体健康者方可入场;
3、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造册,包括工人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省份、家庭住址、文化程度、工种、进场时间、联系电话、备注等,每位工人交纳一寸近照二张和体检表,将近照扫描件录入电脑,同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特种操作证原件;
4、与劳务班组签订安全协议书(见附件一),与每位工人签下承诺书(见附件二);
5、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三级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6、组织进行有关管理制度学习(宿舍管理、门卫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
五、劳务班组日常管理:
1、对班组实施动态管理,跟踪了解、走访、核查,及时掌握工人情况,做到在场均管到、进出无疏漏;
2、制定质安奖罚细则,坚持检查与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不需强制班组长签字,只要留下相关处罚证据即可;
3、一道工序完成,必须班组先自检,合格后方可报项目部验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破坏成品或半成品;
4、及时将进度计划向班组交底,并核查进度实施情况,如有偏差,及时找班组负责人沟通,要求其调配人员或延长工作时间来抢回进度;
5、定期不定期组织制度、规定、规程培训和学习,督查班组进行班前安全和技术交底;
6、所有工人统一在项目部食堂就餐,不得另设食堂、私设炉灶烧煮饭菜,按开饭时间按时就餐;
7、统一安排班组工人住宿,工人不得多占床位和其它备用宿舍,不得在宿舍内做违法乱纪事情,不得私拉乱接,宿舍管理员每天巡查宿舍卫生整洁情况;
8、安全员督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和胸卡;
9、班组工人每天上班,下班必须签到打卡。
10、车间定期组织各班组长召开生产会议,分析当前存在问题,要求班组拿出整改措施;
11、班组工人有事离开工地必须请假,填写书面假条(见附件三,承诺离开工地期间出现一切后果与劳务公司无关,个人承担责任),报生产经理批准,劳务管理员备案;
12、纠纷处理: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劳动纠纷,深入了解工人的思想动态,及早发现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好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工人管理台帐(信息表、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接到相关部门投诉信息后,劳务管理员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清原因,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13、车间每周定期对劳务班组进行评价,是否满足合同约定要求,对于严重违约,考虑终止合同,书面通知其限期撤离现场,妥善处理相关撤场事宜。

[文件下载][工程外包管理办法.docx]


[文档编号][BPS-13933-ITEMTYPE-10012-139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转型和创新,调整优化用工方式和用工结构,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风险管理政策》和外包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本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业务处理的行为,该业务活动涵盖与对外服务密切相关的各种业务活动。
本办法中的外包人员,是指服务供应商为完成本行委托的业务活动而派出的专业人员。第三条
本行业务外包范围应遵循法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经过风险评估后,一般可以将IT、后台营运、后勤服务、大堂引导、客户服务等非核心管理工作或其他专项工作予以外包。战略管理、核心管理、内部审计以及监管明确禁止外包的业务或职能严禁外包。
第四条
业务外包实施的原则:
(一)质量效益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风险可控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风险可控。
(三)规范实施原则。外包使用单位应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认真梳理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流程实施业务外包。
(四)统筹管理原则。外包使用单位要从人员编制、用工结构、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角度,统筹考虑业务外包实施效果,将业务外包纳入本单位工作统一规划管理。
第五条
业务外包的分类。
(一)简单业务外包。指外包使用单位经风险评估后,将后勤服务、行政助理等简单岗位上的相关业务职能外包。
(二)专项业务外包。指外包使用单位经风险评估后,将诸如IT、后台营运、大堂引导、客户服务或其他专项工作等专业性较强的非核心岗位上的相关业务职能外包。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省分行、直属分行、总行各部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外包使用单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负责实施外包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合同执行、对外包人员的日常监督指导等,是业务外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总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分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职责范围,负责制定本条线业务外包实施办法或细则,以及外包服务应急预案,选择专项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定期检查、评估本条线外包使用单位的外包管理情况。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总行人力资源部和分行人力资源部按照管理职责范围,负责制定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办法,参与业务外包合同和协议的审核,提供外包用工指导,同时,负责选择简单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
第十条
风险管理部。总行风险管理部和分行风险管理部分别对总行和分行外包使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的外包岗位、业务外包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外包风险评估意见。
第十一条
法律合规部。根据本行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总行法律合规部和分行法律合规部分别负责对总行和分行的业务外包相关合同、协议进行法律审查,并提供专业法律指导。
第十二条
预算财务部。总行预算财务部和分行预算财务部分别对总行和分行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或外包使用单位提出的外包费用需求进行复审,合理安排财务资源,做好费用支付审核工作。
第十三条
集中采购中心。按照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外包服务集中采购。
第三章 业务外包流程
第十四条
简单业务外包流程。
外包使用单位是简单业务外包需求的发起者与业务管理者;业务外包需求经风险管理部评估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实施采购,由人力资源部签订外包合同、协议,定期与服务供应商结算外包费用;法律合规部参与审查外包合同、协议以及服务供应商与外包人员的劳动合同;预算财务部提供财务预算支持,对外包费用支付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
专项业务外包流程。
外包使用单位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是专项业务外包的需求发起者、采购者与业务管理者;业务外包需求经风险管理部评估审核后,外包使用单位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业务外包合同、协议,按照集中采购流程实施采购,并签订外包合同、协议;法律合规部与人力资源部对业务外包合同、协议条款内容进行审核,并提供专业指导服务;外包使用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定期与服务供应商结算外包费用,预算财务部提供财务预算支持,对外包费用支付进行审核。
第四章 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选择
第十六条
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选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等适当方式,择优选定。
第十七条
外包使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服务供应商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质、规模、业绩、信誉、管理规范性等。
(一)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或经济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服务供应商的专业资质、技术实力及其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满足本行外包工作要求,具有提供类似性质和规模的服务经验,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好的声誉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三)服务供应商内部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比较健全,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四)服务供应商的用工管理制度及其与外包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规定。
第五章 外包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
外包实施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或协议需要包含外包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管理与保密要求、计价方式、审计和检查安排、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终止和解除情形、违约责任等内容。
(一)订立外包合同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有损本行的利益和形象。
(二)在订立外包合同前,应充分考虑业务外包重要风险因素,并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有效规避或降低。
(三)外包合同约定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外包服务供应商应确保外包人员和涉及此项业务的其他人员遵守本行相关规章制度,对接触到的本行所有信息和本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本行可以根据业务外包项目实施情况和外界环境的变化,更新、修订保密条款,必要时可与服务供应商补签保密协议。
2.服务供应商不得将外包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3.服务供应商应定期向外包使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报送外包人员的基本情况报表,注明外包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的办理情况。
4.外包费用或单价的确定依据。5.违约责任及本行免责条款。
第十九条
外包使用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外包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与服务供应商的业务对接工作,监督外包合同的执行,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业务外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 外包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外包人员一般应为服务供应商的正式员工,与服务供应商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由服务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外包人员不能为服务供应商的实习生。第二十一条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与外包业务相关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并可根据管理需要,在相关部门的配合指导下组织开展对外包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二条
外包使用单位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用户权限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行相关管理规定,对外包人员合理设定系统操作权限。
第二十三条
外包人员日常管理由服务供应商负责,本行根据外包服务合同和业务管理要求,对外包人员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外包使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对服务供应商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供应商与外包人员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签订情况、薪酬发放及社保缴纳情况等,对服务供应商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合同协议有关条款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五条
外包使用单位要建立与外包人员的定期沟通制度,掌握外包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听取外包人员关于业务操作、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适当措施优化完善外包业务和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外包使用部门认为简单业务外包人员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时,应列举相关事实依据,由人力资源部与服务供应商协商更换外包人员;外包使用单位或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认为专项业务外包人员的能力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时,应结合相关事实依据和审批流程,与服务供应商协商更换外包人员。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直分行、总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件下载][银行业务外包管理办法.docx]


[文档编号][BPS-13931-ITEMTYPE-10012-13931]
第1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规范合理,约束参与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信誉,并提升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员管理
  外包人员指承包单位派来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人员,公司外包技术支持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项目实施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共同参与。
  第2章过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员参与具体项目过程中,实施经理应密切关注和评估外包人员的工作能力,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外包人员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确定绩效承诺指标,月底由实施经理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一旦发现外包人员偏离工作目标等情况,应及时沟通,要求外包人员和承包方调整改进;对绩效良好的外包人员,有权要求承包方给予员工奖励。
  (3)我方项目管理人员有权按照项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外包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措施;
  2.2项目实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员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员详细清单,详尽提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简历等情况,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员上级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员工作情况反馈机制,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负责人进行相关处理;
  (3)承包方派出人员必须执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从项目实施经理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未按要求执行的外包人员,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撤换;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经理需定期主持召开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会议,外包人员须汇报项目的工作进度和总结报告;
  (5)公司有权对承包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进行处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换;
  (6)承包方派出人员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客户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员给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2.3人员管理要求
  (1)外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誉受损、资产遗失或损坏,我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应自觉维护和监管本公司的资产或客户公司的资产,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或损失行为按相关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3)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若迟到、早退、旷工或违反本公司员工管理规定,我方将予以申诫警告,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外包方上级负责人予以处理;
  (4)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本公司项目人员工作时间遵照客户公司工作时间),除遇特殊情况并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外,不得上班迟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员如需请假、休假或遇特殊情况未能上班,应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6)外包人员需服从因业务需求进行的加班,不得无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况需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7)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要求着正装或休闲职业装;
  (8)外包人员需根据项目的实施需求完成规定的文档编写和资料整理,并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员应每天提交工作日报,发邮件给社管实施邮件组和所在项目项目经理,包括解决的问题、碰到的困难、如何解决以及工作规划。

[文件下载][公司外包运营管理方法.docx]


[文档编号][BPS-13926-ITEMTYPE-10012-13926]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
  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6、咨询服务:
  6.1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6.2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6.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6.4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7、运行维护服务:
  7.1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7.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3根据医院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7.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7.5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6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8、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9、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10、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11、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13、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15、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16、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17、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附则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文件下载][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运营管理方法.docx]


[文档编号][BPS-13924-ITEMTYPE-10012-13924]
 一、总则
  第一条 本院职工食堂是非盈利性的后勤服务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优先、注重品质”的方针,为本院干警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可口的膳食服务。
  第二条 本院职工食堂就餐人员范围为本院在册在岗干警和人民法庭干警。
  第三条 本院职工食堂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适时收集干警意见和建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向食堂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食堂账务、膳食、物资采购、卫生、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院党组报告。
  第四条 本院职工食堂只为干警提供早餐、中餐,就餐费由干警交纳和单位补贴解决。
  二、食堂管理员职责
  第五条 食堂管理员由二人组成,在技财科的领导和食堂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工作,负责本院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物资采购、保管,就餐安排,厨师、服务员管理,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食堂管理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征求用餐人员和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膳食水平和质量。
  第七条 食堂管理员应加强烹调技术的学习,指导厨师提高饭菜品种和质量,根据季节力争做到不断翻新菜样,一周内菜式不重复。公务招待餐的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
  第八条 食堂管理员应在确保供餐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三、账务管理、物资采购
  第九条 食堂管理员应在技财科指导下,做好本院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钱账分人管理,账面清楚、账物相符、数据准确。及时填制凭证和有关报表,每月向技财科和主管院长报送一次报表,公示当月开支,对食堂成本进行预算,保障食堂正常运行。
  第十条 熟悉掌握各类食品、原料的品种、用途及食品质量的鉴别知识。严格采购标准,不采购过期、霉变、腐烂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一条 采购物资必须确保二人参与,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价格,力争做到采购物资价廉物美。
  第十二条 所需物资要按照预定食谱采购,防止因采购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采购物资及时过磅、登记、报账制度,采购登记应由二名管理员签名确认。物资采购中,应防止货物丢失、损坏和污染。
  第十四条 加强对食堂物资的造册登记管理,损坏物资应及时如实上报予以核销。
  四、厨师、服务员管理
  第十五条 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努力学习,钻研炊事技术,讲究营养,搞好卫生,保证饭熟菜香。负责工作餐、公务招待餐、临时餐的食品制作、食堂的清洁卫生和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对食品质量进行最后把关,严防过期、霉变、腐烂等不符合安全食用标准的食物入饭入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七条 配合食堂管理员对用餐量进行提前估算,尽力减少食物浪费。
  第十八条 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上班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吸烟,保持仪表整洁;便后或接触赃物后必须洗手;不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带有毒化学药剂进入食堂。
  第十九条 加强卫生知识学习,搞好食堂卫生,爱护、正确使用各种餐厨设备及用具,做好维修保养和餐具消毒工作,使食堂环境整洁,餐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和预防各种疾病传染。
  第二十条 强化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各种燃气、电气、蒸气、油气、灭火器的使用,做到操作规范。工作完毕,关闭开关或闸阀,认真检查有无漏气、漏电、漏水等现象。下班前,应对各自责任区再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 定期检查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管理员提出,通知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二十二条 礼貌待客,微笑服务,举止端庄、大方,杜绝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打斗。
  五、就餐管理
  第二十三条 就餐时间:早餐7:30—8:20;中餐12:00—12:40。
  第二十四条 凭票排队就餐,就餐人员应根据各自用餐量取餐,严禁浪费饭菜。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将自用餐具和剩饭剩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二十五条 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对食堂管理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书面或口头向食堂管理委员会提出,严禁训斥食堂管理员、厨师、服务员。
  第二十六条 就餐人员非经食堂管理员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食堂保管室。
  第二十七条 就餐人员应爱护食堂财物,损坏的视其情节,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相关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六、公务接待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院职工食堂供餐后,本院所有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本院职工食堂接待,特殊情况需要在外接待的,必须征得分管技财科领导或院长同意后,方可在外接待。否则产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九条 本院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接待,应填写接待用餐申请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同意,送技财科安排食堂接待。本院领导因工作需要接待,通知技财科安排食堂接待。
  第三十条 申请表、通知应注明或说明接待单位、人数及陪餐人员等基本情况。
  第三十一条 技财科应作好接待登记,根据就餐人数通知食堂作好就餐安排。
  第三十二条 就餐申请和安排,应提前向技财科提出,技财科及时通知食堂作用餐准备。
  第三十三条 食堂应根据技财科通知和要求,做好接待就餐准备和接待登记,接待登记由技财科签字确认。食堂未接到技财科通知,一律不得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 接待标准严格按财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的规定执行。
  七、食堂、厨房卫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第三十六条 食堂、厨房就餐后要及时擦扫干净,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厕所要及时清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保持排水畅通,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三十七条 餐具每天一律做到“一洗、二汰、三消毒、四保洁”,严禁使用不洁餐具。
  八、其他
  第三十八条 食堂管理员、厨师、服务员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食品安全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赔偿相应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院党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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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BPS-13922-ITEMTYPE-10012-139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IT外包服务管理,控制第三方服务和外包中的相关风险,依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对IT外包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IT外包是指企业战略性选择外部专业技术和服务资源,以协助内部部门和人员来承担企业IT系统或系统之上的业务流程的运营、维护和支持的IT服务。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在XX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范围内具有强制效力,任何例外或违背的情况都需上报XX银行信息化委员会,以供复查与风险审批。
第二章 IT外包服务的目标与原则
第四条 IT外包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借助外包服务商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等优势资源,有效开展信息系统开发或技术服务等活动,实现紧跟技术前沿,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条 通过外包服务合理配置资源,节省我行人、财、物力支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达到规模效益。
第六条 通过外包服务规避我行IT运营风险,降低损失。
第七条 通过外包服务实现我行科技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持续改进。
第八条 信息科技项目外包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应合理谨慎监督外包职能的履行;
(二)应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合理控制外包成本、收益、风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活动。
第九条 重要或敏感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时,必须提交信息化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重大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时,应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和报备。
第三章 IT外包服务的管理组织
第十一条 我行IT外包管理组织架构应当包括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机构和风险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IT外包管理的决策机构是信息化委员会,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制定/维护信息科技外包计划;
(二)制定/维护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策略/制度;
(三)批准所有重要IT业务的外包安排;
(四)定期审阅IT外包安排的有关报告;
第十三条 IT外包的管理机构是集中采购委员会,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配合完成内部审计/行业监管;
(三)组织外包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对外包服务商能力进行综合评定,选定合适的外包服务商;
(五)参与执行外包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 信息科技外包的执行角色是信息科技部各外包项目相关责任人,其承担项目经理角色,参与IT外包项目调研、立项、规划、实施、收尾等各阶段的管理工作,同时协助风险管理部对各阶段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具体职责包括:
(一)对外包服务商进行评估;
(二)签订外包协议/保密协议;
(三)对外包项目技术文档进行归档管理。
(四)编写/报告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工作报告;
(五)对外包开发人员进行控制和管理;
(六)针对突发事件制定/执行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五条 合规部负责信息IT外包相关制度合规性和外包合同的审核、参与重要外包合同的起草、审查和变更。
第十六条 信息科技外包的监督机构是审计部,审计部应指定岗位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包括:
(一)对信息科技外包管理进行内部审计检查;
(二)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信息科技外包管理进行外部审计检查;
(三)向董事会/信息化委员会报告内审检查情况。
第十七条 信息科技外包的风险管理机构是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应指定岗位人员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包括:
(一)制定/维护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
(二)对外包开发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三)配合内/外部审计机构对信息科技外包管理进行内/外部审计检查;
(四)定期收集/汇总/报告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指标数据。
第十八条 IT外包管理过程应包括:IT外包决策论证、IT外包商选择、IT外包商协议签订、IT外包服务实施管理与控制、IT外包实施风险控制与质量监督、IT外包服务应急管理、变更与终止、评价与退出。
第四章 IT外包服务的分类和决策论证
第十九条 我行IT外包业务分软件研发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以及服务外包。
(一)应用研发外包:指涉及信息系统开发的所有外包活动。具体包括信息系统项目开发、系统变更开发等领域。具体描述如下:
1. 信息系统项目开发:指我行为了实现业务创新和内部管理等要求而开展的各类新增信息系统项目。主要包括应用软件开发和与之相配套的信息系统基础建设等项目。
2. 系统变更开发:指在系统运行维护过程中,为使信息系统能够满足业务发展及相关管理和控制要求,通过软件开发、版本升级等途径,对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升级、删除等完善工作,以及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缺陷进行修复的相关工作。
(二)人力资源外包:指为购买外部人力资源参与我行信息科技规划、建设、运营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 服务外包:指为支撑XX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而开展的外包活动。具体包括应用服务外包和维护保障外包。

[文件下载][银行IT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办法.docx]


[文档编号][BPS-13876-ITEMTYPE-10012-1387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包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抵御外来风险,提高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等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和学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信息系统。本规定所指外包包括外包服务公司、外包服务人员、第三方信息系统和第三方终端。
(一)外包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外包公司”)是指以签订项目合同方式,提供网络安全和信息系统技术开发、系统运维、安全检查、等保测评、应急处置等服务的外部公司或部门。
(二)外包服务人员(以下简称“外包人员”)是指上述外包公司委派的工作的人员。
(三)第三方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第三方系统”)是指外包公司为提供服务需要所部署的信息系统。
(四)第三方终端是指外包人员携带并在校园网内部使用的信息通信终端。
第三条 应遵循“合规性、预防性、有限授权、监督制约”的原则,加强外包服务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外包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的领导和统筹工作。
第五条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对外包服务信息安全管理进行合同备案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负责外包服务的基本情况调查、合同签订和服务管理等,并将外包服务合同提交信息化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外包公司安全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与外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应包含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条款中应明确相关信息安全的要求及处罚要求。
第八条 应在合同中明确外包公司在信息安全方面的职责和合同终止后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外包公司应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均具有按照等级保护要求开展安全运维工作的能力,并将能力要求在签订的协议中明确。
第十条 外包公司在学校以往的服务项目中出现过重大的信息安全违规事件,不得再引入该合作公司。
第四章 外包人员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与外包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责任、违约责任、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十二条 外包人员开设账户访问系统需提交《信息系统账号开通申请表》,各单位审批后由专人开设账户、分配权限、并登记备案,服务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其所有的访问权限。
第十三条 外包人员的账号口令必须满足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必须使用8位以上的复杂口令。外包人员的账号、认证、授权管理和安全审计应纳入系统集中管控。
第十四条 禁止外包人员在未授权的情况下通过远程方式接入,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远程登录,须经信息化办公室审批授权后,临时开通远程登录功能,用毕及时撤销。
第十五条 外包人员离岗时,各单位应及时完成外包人员的账号撤销、设备安全检查审核、技术资料移交等工作。
第十六条 外包人员在学校以往的服务项目中出现过重大的安全违规事件,该人员不得再继续为学校提供服务。
第五章 第三方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第三方系统需与内部系统互联时,应提交《信息系统接入申请表》,经信息化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行连接。
第十八条 第三方系统在入网前必须通过安全评估和安全测试,确保第三方系统符合内部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九条 外包公司应妥善保存第三方系统所有系统信息、客户信息、操作日志等,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第六章 第三方终端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第三方终端如需接入学校网络或服务器,其终端应符合下述要求:
(一)必须安装病毒库更新至最新的杀毒软件,且终端经查杀后,没有病毒。
(二)必须将系统补丁更新至最新。
(三)除业务需要,不得安装任何漏洞扫描软件或手工对学校网络进行探测。
(四)不得安装任何监控软件对学校网络数据进行捕捉和分析。
第二十一条 第三方终端需与内部系统互联时,应提交《信息系统接入申请表》,经信息化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行连接。信息化办公室应对第三方终端进行安全审核、检查。
第七章 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信息化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外包服务涉及的网络链路、安全设备、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等的运行状况,审查外包服务涉及的安全策略、审计数据、恶意代码、补丁升级等安全相关事项的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 信息化办公室根据不同时期及重大活动阶段,依据网络安全关注重点对外包服务进行专项的信息安全检查和审查,确保外包服务的可用性和数据的可靠性。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下载][外包服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docx]


[文档编号][BPS-13874-ITEMTYPE-10012-13874]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逐步实行属地化、企业化,地勘项目逐步实行市场化、合同化管理,地勘工作的作业形式、业务形式和用工形式等也发生了重要变化。随之而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尤其是在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上是薄弱环节,因此如何加强对地勘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2005年11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主席在讲话中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安全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之一,它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各类组织机构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并把安全理念真正摆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上来。总而言之,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但科学发展首先必须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近年来,地勘行业的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频发,这显然与安全发展战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不符。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八十六条分别对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加强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处罚办法做出了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否则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数额不等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单位对承包单位安全统一协调、管理。否则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部基本法律,其规定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的重要法律依据。
3、地勘作业环境安全风险大的要求
地质勘查作业门类多,包括野外地质作业、钻探工程、坑探工程、专业地质和地质实验测试等。野外地质工作经常大范围地跨地区作业,作业区域少则几平方公里,多则几十平方公里;野外作业高度流动、分散,作业环境不确定,自然条件艰险艰苦恶劣,作业风险大,安全保障程度低;坑探工程的巷道长度一般为300m-1000m,巷道狭窄、粉尘浓度高、噪声大、阴暗潮湿,经常发生机械、电气、片帮冒顶、透水、中毒窒息等事故。可见,地勘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特殊,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多,安全管理难度大,加之生产设备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因素复杂多变,时刻威胁着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外包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要求
体制改革后,地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削弱,尤其表现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薄弱。大部分地勘单位的外包单位的伤亡人数及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呈上升势头,超过了地勘单位自身的伤亡程度,而人身伤亡事故的受害者大多是农民工和临时工,地勘行业外包单位的生产形势面临十分严峻的局面。如1999年,某省区域地质调查队在西藏开展地质野外工作,发生一起特大死亡事故,13名雇佣的民工死亡。
二、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弱
地勘单位对外包单位的准入和退出管理不健全。面向市场招标时,大多地勘项目规模较小,参与竞标的多为基础弱的小公司;委包方资质审查和投标过程管理不严格,部分施工单位没有资质或资质不符合施工项目要求;而很多中标的资质齐全的承包单位,往往将中标后的地勘项目委托给下属挂靠的施工单位,它们往往没有相应的资质水平;选评标准不科学,往往为了节省成本或迫于现实或主观上的资金压力,把一些安全没有保障的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而这些中标人大多属于条件差、管理不规范的非公有制单位。由于安全投入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外包企业主刻意压缩安全成本支出,必要的安全技术设备设施陈旧落后,施工器材工具、机械简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安全性能低;安全主体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措施和台帐等不健全、不落实。这些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为以后的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
2、企业主和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
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施工队老板大多数只有小学或中学学历,受教育程度和整体素质较低,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或不懂安全管理。在思想观念上,他们大多信奉低层次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在施工过程中片面追求金钱和利润,挤扣、减少安全投入资金;在安全认识上,往往是“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歧视农民工和临时工,不珍惜他们的生命;在人员管理和用工上,追求廉价劳动力和简单方便,经常私招乱雇,用工随意性大,使得施工能力较差;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承揽超过本身能力的工程,施工队伍急剧膨胀,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缺乏甚至没有,无证上岗情况较多,安全水平跟不上;在安全培训上,不重视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多数工人未经安全技能培训或简单的走形式培训两天就上岗,他们不了解周围环境的危险性,不具备胜任工作的安全技术素质。
外包单位工人安全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高,管理有难度。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后,外包单位承担的基本都是野外艰险地区的边角工程,属于又重又累的体力工作,因此只要施工人员身体强壮就行,因此大部分是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甚至是文盲的农民工,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不高;二是外包单位工人“打短工,挣大钱”的思想严重,条件好就干,条件恶劣就走,加之许多私人老板给出的待遇偏低,安全条件没有保障,使得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这也影响了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自由散漫,不服从约束,不愿接受教育,管理和处罚难,“三违现象”仍普遍存在,而一旦实施经济处罚就成批地一走了之。
3、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关系难以理顺,安全管理矛盾多。
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的监管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安全管理关系模糊不清。双方安全合同和安全协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双方安全责任界定不清,不够明确具体;很多地勘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的关系,盲目追求进度,忽视安全的基础地位;没有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不主动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外包项目的现场监管力度不够,不同程度上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一些中标的施工单位存在多层转包或把项目工程转给挂靠的个体施工队,给地勘单位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些内外因素使得对外包单位缺少有效的约束,安全监管上“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很大漏洞。
4、外包单位安全事故多发,影响社会和谐。
通过对国外安全数据的分析,在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这个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阶段,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现阶段,对外包单位事故责任人缺乏明确的、严格的法律规范约束,对责任人的撤职、记过、降级等行政处罚的针对性不强,显得苍白无力、隔靴搔痒,安全监管法律的威严树不起来,引不起外包队的足够重视;跨省、跨区作业施工单位的政府监管主体不明确;另外,地勘类事故大多发生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地带,外包单位大多通过与受害人家属私了的方式解决,通过贿赂等方式请求地方政府减轻甚至不处罚,地方政府能容忍不超出死亡指标的事故;事故外包单位的工人麻木不仁,不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这些因素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频频发生,影响社会的和谐。
三、加强地勘外包单位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立外包单位能进能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1)严格外包队伍准入管理,把好入门关。
对外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是准入的基础条件和最低要求,要严格审查外包单位的相关安全资质。对缺少相关安全资质的,一律不让参与投标报价,杜绝无资质单位承担地勘项目的可能。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情况、施工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等基本的资质进行审查,同时审查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装备机械、工器具等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以此提高安全准入的“门槛”;要进行跟踪更新,防止投标时的单位主体、投标资质、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置等方面与施工实际出现“两层皮”的现象;要在安全合同中约定清退施工队的权力。
(2)建立一套评审投标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的指标体系。在招标选择时,要把施工的安全施工能力作为一项优先的、前提性的指标,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施工能力,评审不合格的单位,应坚决不予中标;在投标单位安全施工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除了业绩、报价、工期等衡量指标外,要对近3年的安全施工质量和过程管理的记录,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施工队伍项目负责人、特殊工种、技术人员的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配备的定性定量规定,安全职业卫生政策及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各项安全评价因素赋予一定的权重,作为衡量指标;要安排安全技术人员参加招标单位的评选工作,并对初步筛选后的每家投标单位进行审查评分并定级。
(3)要建立施工单位的备选和清退制度。要确保有两个以上的合格施工单位竞标,结合经济成本分析,把他们作为重点合作的优选和备选单位,并建立档案材料,培养、留住一批施工能力强、质量好、安全水平高的外包单位,保持外包单位的相对稳定性;对于经多次安全检查未彻底整改隐患的,不服从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或出现多次事故的,应当予以清退,并从备选单位中重新选择施工单位。
2、加强对外包单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委包方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地勘单位要实行委包单位对工程总负责,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地勘单位的安全责任是提供作业环境的危险源、安全危害因素等资料,承担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外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健全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并接受地勘单位的安全指导、监督与协调,明确分包工程项目,减少劳务分包等。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监管上的作用,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的安全性进行监理,有权制止和处罚外包施工中的各种违章行为。
(2)签订安全管理合同与协议
规范外包项目承包合同管理。合同除了包括有关施工质量、成本预算等约定外,还必须与每个外包单位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权利义务、安全制度、安全考核办法、外包工人的稳定性等事项,并认真履行;要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进行施工安全检查时,发现不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和现场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的,可以进行相应的扣款处罚。
(3)做好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工作。一是进入作业现场前,要提供施工作业范围、作业现场和区域的危险因素、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让施工单位熟悉项目的安全要求;二是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习并确认熟悉安全相关要求,并提交施工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对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三是对于比较大的地勘项目,要组织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安全技术方案论证,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地勘行业属于较高危险行业,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管十分必要。外包单位要设立专兼职的安全员,严格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外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地勘单位、监理单位等可以联合成立安全督查组,定期深入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督检查;要实行施工项目安全汇报制,根据项目进度定期向地勘单位汇报项目的作业地点、安全情况,便于加强追踪管理;要加强对重点危险区域的监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查和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并把整改完成情况作为以后确定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通过对外包单位长期的规范监管,强化外包队伍的自身管理能力,提高外包队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奖惩工作
(1)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基础之一,有利于逐步实现外包单位安全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顺利开展。要制定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实现对外包工程的制度化管理;要求外包单位建立内部安全培训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经济考核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把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必须规范外包单位工人的行为规范,增强其遵章守纪的意识。
(2)建立科学考核、奖罚明确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杜绝外包“只包不管”的思想,通过制定外包单位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实现安全考核结果与安全效益相挂钩。制定安全条件评价标准,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事故隐患等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外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整改;进行月度安全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及时收益,承认他们付出的艰辛努力,促进他们主动管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要增加奖励的程度,减少罚款额度,实现安全责任与收益、风险对称。
4、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要实现以人为本,必须加强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
(1)加强外包队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农民工和临时工纳入工作计划和员工管理体系中,用制度规范管理,并保证必要的教育时间。新招工人上岗后,经过正式的安全教育后,要指定有经验的员工带领新工人从事一周的施工作业;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并贯彻执行《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安全技术知识,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告知作业人员劳动纪律、制度规定、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等安全事项,并做好签到确认、培训成绩等的档案记录,经安全技能考试合格后的人员才允许上岗作业;要结合工人的实际,运用视频、图片、板报等形象化、直观化的教育方式,加深受训者认知程度;要使所有工人要掌握事故预防方法、常见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方法等,以此增强受教育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2)必须为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安全措施的正确设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有效使用、安全器具的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改善等方面,从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系数角度出发,来保证作业过程的人身安全。
通过规范对施工队的安全监管工作,促使外包施工队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扎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实现地勘单位与外包单位和谐、有序、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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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该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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